经济发展的“莫比乌斯环”!该如何认识和破解“新东北现象”?
什么是“新东北现象”?“新东北”现象对东北地区有何影响?
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受到了较大的下行压力,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学术界将此称为“新东北现象”。
所谓“新东北现象”,是指有别于2003年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之前东北经济增长乏力的“东北现象”。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直至二十一世纪初,东北地区保持了较快的经济增长,但是与国内其他地区和省市相比,经济增速相对较低,与自身的工业基础和城镇化水平地位不符,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度被称之为“东北现象”。2003年国家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后,东北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明显扩大,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有所上升。
对于“新东北现象”应该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首先不能否定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这一次的经济趋缓并没有产生大规模集中的下岗失业、社会稳定等问题,表明东北经济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其次,正视当前制约东北经济发展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等深层次问题,正视产业结构、投资结构、所有制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等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化竞争的要求。
破解“新东北现象”,要打破制约东北经济发展的“恶性循环怪圈”。东北地区重化工业比重过高、战略新兴产业相对薄弱,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股独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不够发达,政府行政效能相对低下、市场化营商环境和体制机制不完善、投资者和人才流失严重,思想观念陈旧保守、创新意识和理念缺乏、改革的动力不足,这些问题和弊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形成了制约东北经济发展的“怪圈”。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需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紧抓重大机遇选准突破口,力求在“怪圈”上打开一个缺口。“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的东北亚经贸合作、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国—德国、中国—以色列等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可以作为外力突破点激活、倒逼东北加快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国企国资、军民融合、资源型城市、老工业基地、林区林场、农垦系统等领域的改革试验和试点示范,可以作为东北内部的重要着力点集中发力,加强相关政策、项目和平台配套,推动其他领域和环节取得联动性突破和发展。
一是东北的产业基础需要焕发活力。汽车、船舶、飞机、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特色优势明显,通过改造提升和转型升级完全可以成为东北振兴的重要产业支撑。二是东北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优势需要充分发挥。东北地区城镇化率较高,城镇体系相对齐全,土地、水等资源赋存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容量相对较高,适宜产业和人口布局的城市相对较多,为东北振兴空间布局提供了充裕的腾挪空间。三是东北众多的科研院校和人才资源需要加快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东北拥有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教授、工程师、技术工人等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较多,受制于体制机制约束和资金项目缺乏,这些雄厚的人力和智力资源没有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动力,积极争取设立人才开发试验区或特区,赋予个人所得税、职称职务晋升、期权奖励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东北振兴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东北地区具备成为全国重要经济支撑带的发展条件和潜力。要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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