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迎上调窗口期多项方案已在酝酿 养老保险改革谋突破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2020年伊始,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记者获悉,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城乡居民养老金有望继续上调,多地已在酝酿具体方案。与此同时,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迎来关键年,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再谋新突破,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据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中,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办法或加速出炉。2020年年内将继续上调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养老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金投资将全面收官,备受关注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步入全面发力期。
继2019年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之后,2020年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养老金上调方案已在酝酿,或于近期加快出台。
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方案也在酝酿。广东、内蒙古等地方案渐次出炉并于本月正式实施。比如,广东省2020年将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不少于3元基础养老金;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参保人,每月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同时,将个人原缴费档次调整为每年180元至4800元之间九个档次。内蒙古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200元至7000元之间共12个档次。对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也作出明确规定,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小玉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将继续上调,在调整方式上考虑将“齐步走”的普惠调整和“排序走”的重点倾斜调整相结合。此外,公共财政将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补贴以进一步缩小二元养老保险制度下的待遇水平差距。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指出,随着财政补贴标准提高以及政策上鼓励多缴多得,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整体上还将持续提升。此外,目前财政补贴主要依据地方财力情况,未来还将进一步明确标准和原则。
记者获悉,为确保养老待遇稳步提升,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望迎来新突破。“2020年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关键年,社保降费效果开始显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中央调剂制度力度继续加大。同时,‘十三五’收官之际,社保将基本实现全覆盖,‘十四五’目标将敲定。”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说。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日前透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对于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我国将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2019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在2018年3%的基础上提升至3.5%,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刘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此外,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前后养老待遇平稳衔接,并尽快出台有关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还要加紧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既要使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稳步提高,能够适当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又要将待遇调整控制在基金和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金维刚说。
作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重要过渡,省级统筹正加快推进。截至上年末,13个省份已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山东、安徽、广西、山西近日纷纷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此外,在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面,2020年底还将全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养老保险“二支柱”和“三支柱”也将加快突破。
金维刚指出,在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之后,随着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基金调剂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可以适时适当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与此同时,通过切实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促进“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
朱小玉也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多层次社保制度建设正全面发力,二三支柱的发展将逐步迎来政策红利期。目前第三支柱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正在推进。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在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方面,将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等。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在路上。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即将到来,社会保障制度也将迈入制度结构基本定型、更加成熟完善的发展新阶段。在‘应保尽保’的目标基本实现后,促统筹、保公平、可持续将成为制度完善的重点。”朱小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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