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贵跌0.42%报2.38元 因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ST金贵摄入4件诉讼
近日,ST金贵发布最新诉讼进展,因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ST金贵涉入4件诉讼,其中新增案件2件。截止发稿时,ST金贵跌0.42%,报2.38元。
新增案件如下:
2016年5月,泰安银行与兴业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委托兴业信托向ST金贵发放信托贷款1亿元,曹永贵出具担保书,对该笔贷款承担连带责任。金贵银业未按期偿还2019年9月23日的515.8万本息,2019年10月18日,合同提前终止。泰安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金贵立即偿还借款本息874万,并承担律师代理费42.3万。
2017年4月15日,ST金贵与福腾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由福腾建设负责改建项目宿舍楼的工程建设,ST金贵支付了90%的工程款,扣留10%作为质保金。2019年1月30日,工程经过审计结算确认,最后造假1260万,结算后,剩余592.35万至今未付。福腾建设起诉至法院,要求ST金贵60日内支付工程款466.35万。
其他案件判决结果:
此前ST金贵与东田地产民间借贷纠纷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令ST金贵偿还东田地产本金4000万及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曹永德、张西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保利融资租赁因合同纠纷将ST金贵告上法庭,近日,ST金贵已收到一审判决结果。要求ST金贵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保利租赁融资本金4800万以及利息95.6万和罚息(自2019年7月1日起,以4895.6万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标准,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ST金贵表示,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公司权利,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诉讼事项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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